私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扩展资料:
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予: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④以房地产抵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买卖合同需要纳税。转让合同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你是买房子,卖方不签售房合同,你就不买了,房子再好,也不要了。再想买,也得是买卖合同。如果他的房子有争议,他卖给你,你是善意第三方,无法律责任。如果转让给你,闹起麻烦来,你就说不清楚了。
你不放心最好是去房产科办一下过户手续,最放心最有保证。
必须得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