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发给的抚恤金,是社会保险待遇。从法律角度说,人死亡后继续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实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是在骗取社会保险金,涉嫌诈骗犯罪。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千~1万以上=“数额较大”;3万~10万以上=“数额巨大”;50万以上=“数额特别巨大”
如果是时间较短,数额不大一般追回养老金或予以罚款。但若冒领年限过久,数额巨大的情况则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及时注销户口,继续冒领抚恤金,以欺骗的手段,为获取利益为目的,这是一种明显的故意违法,也追究刑事责任并追偿。
你好朋友,死亡后没注销户口一直领抚恤金会承担民事责任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