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根据自己意愿立的遗嘱,内容没有违法的事项,不论在哪里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包括自己在家里写的遗嘱,同样有法律效力。
遗嘱有没有效,和在哪写一点关系都没有。
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素即可。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无效!因为无法判别是否是遗嘱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写的!遗嘱若想有法律效用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行!
这个当然是有效的,但是我觉得还是应该好好的活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