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做人事的,这种情况我也见过。我不知道你的这个领导是不是公司的老板。如果是老板,那么这十有八九就是恶意的。如果你的这个领导也是个打工者,或者说是个部门经理之类的,那么人力资源部是有权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来执行的。因为,部门经理的权利,也不能越过公司规章制度的范围,(董事长,总经理除外);对于人力资源部来说,一切奖惩都是必须要有领导签字为前提,口头的基本上不算。
正常的离职程序是个人提出辞职申请,逐极审批,最终老板签字同意方能生效.不知道你们公司有没有其他附加条款,比如说工作交接到什么时候,什么程度.如果没按要求交接完毕的话就离开公司,公司有权扣发工资或者延缓办理其他手续的.
讹诈.....讹诈..讹诈....去劳动人事部门讨说法去了,
这是你的问题 怎么样才能走都搞不清楚 活该你倒霉~!
呵呵 幸亏我们原来公司没有行政部门
知道要走就慎重签合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