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对一个案子从开庭到结束的时间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从立案之日起到结案的时间: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