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处通函一九九四年第二号,由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起,《建筑物条例》第16(1)(b)(ii)条所涵盖的自动花洒装置,其指定标准须完全遵照英国防损委员会自动花洒装置准则(英国标准5306:第2部)。载於英国标准5306:第2部(第5节.第26部)有关花洒间距安排的部分基本资料如下:一个花洒的正常覆盖范围为12平方米。 花洒四周的空间不得少於500毫米。 超出800毫米的天花板/楼层空隙应设置花洒。 两个花洒之间的距离不得少於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