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证据资料要不要全部交上去?

2024-12-03 04: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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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仲裁开庭,证据资料是要全部交上去的。一般在仲裁庭开庭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的。在开庭阶段,证据是很关键的,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六、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七、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扩展资料:

劳动仲裁开庭后可以申请补充证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双方证据交换后没有超过举证期限,可以补交证据。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回答2:

  劳动仲裁开庭,证据资料是要全部交上去的。

  一、一般在仲裁庭开庭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的。

  二、在开庭阶段,证据是很关键的,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

回答3:

1、工牌和聘用书是有力的证据啊!还盖有公章,这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把所有证据的复印件都交上去,但不要交原件。原件在仲裁庭当庭出示即可。

对于工牌和聘用书,他们即使仿造了你的,也不能用来对抗你的证据。证据是讲究证明力的,就比如,A欠B的钱,B有A写的欠条,上面写着欠2000块,同时A也可能手里拿着一个欠条,上面写着欠B 1000块。 那么你说这两个欠条以哪个为准?当然是以B手里的欠条为准。你的工牌和聘用书是公司发给你的,当然要以你手里的为准,他们自己重做的肯定没有你手里拿着的证明效力大。

2、至于其他的证据,单位也没法伪造,即使伪造也能推翻。比如:

你起诉他未签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首先,他无法伪造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需要你的签字!还有保险,购买保险也需要书面合同,他也无法伪造啊,即使他事后给你买了保险,那也不能用来推翻你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个事事后买的,保险合同上有明确的日期。

如果他们敢伪造证据,那么你就申请鉴定吧!刑法上还有妨害作证罪呢。

3、照你说的情况,这个官司你肯定打得赢!

回答4:

有工牌和聘用书可以说是对你非常有利的证据,你怕单位针对你的证据再提起诉讼的时候找出针对你的证据推翻仲裁裁决是吗?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先置程序,一般情况下都是会待仲裁裁决下来后起诉至法院的。从你的证据来看一般没有问题,你只管提交就好。至于对你单位所提出的反驳你的证据你可以提出异议,无论是真实性,还是内容上都可以。如果得不异议被法院采纳,或者被仲裁庭采纳那么对方的证据是不会被采信的。
从司法实践看1你这种情况不会有问题。

回答5:

你把复印件交上去,是可以的,要不让没有证据法官无法判决,还有就是单位伪造证据一般不会,就是肯定要拖你,要不服判决,就是伪造也造不出来不给买保险,和签合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