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苏联社会体制的问题....

2025-02-24 0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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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央集权制是苏联管理加盟共和国的模式,加盟共和国只是说法而已,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回答2:

理论上:根据苏联宪法的规定,加盟共和国是加入苏联的主权国家,独立行使除宪法规定由苏维埃联盟行使的职权以外的国家权力。其主权表现在:①各加盟共和国都有自己的宪法,但不得与苏联宪法相抵触。②有自己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管理机关。③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④有自己的领土,其领土未经它的同意不得变更。⑤有自己的国籍,各共和国公民同时也是苏联公民。⑥有权同外国发生关系,同外国缔结条约及互换外交和领事代表,以及参加国际组织。加盟共和国还有权在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苏联最高苏维埃、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联邦委员会、苏联政府和苏联其他机关,参与解决属于苏维埃联盟管辖的问题。

所以苏联从宪法角度是属于比联邦制更松散的邦联制(美国的联邦是没有外交权利的,苏联的乌克兰甚至在联合国还有席位),但实际上,对待各加盟共和国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宪法只是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