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总则第三条就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无论是住房公积金还是工资,都是你的合法收入,单位以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为理由扣你的钱是违法的行为。《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
另外,你已经委托单位提取公积金也没有关系,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时要盖单位的公章,他们想赖也赖不掉的。你首先跟单位协商,要有理有据,坚决不妥协,实在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
他们肯定要原数退给你.在你公积金账户里有过多少钱,一查就能查到,这些都得给你.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原单位那边当地,申请劳动仲裁.但一般劳动仲裁,都得有证据人家才好受理.你目前必须收集公司扣了你的钱没给你的证据.这样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其它更专业的,希望专家帮帮他~
广东胡律师:
公积金这个在劳动法里面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要求单位购买,而是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规定》来规定的,你这个情况最好是到你们当地公积金办公室和劳动局去了解。
提取公积金应该是本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提取的金额包括自己交的和公司交的和。这些都是本人应该得的。
但是你们原来公司人员将你的委托书骗来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你的和公司交的全部提出来了。你找他们要,他以主动和单位解除合同为理由,只退你一半,另一半想流入个人的腰包。这是严重的贪污行为!
找劳动部门等都可以的。如果实在不行,委托一个律师和他们打官司!
但是要提醒一点,你一定要冷静,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为了这几千元钱犯不着!
自己想~~~~~····
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你是什么地方?苏州的话,离职证明,。生分证,就OK了。。还有那个本子,暂住证。全额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