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税额是根据上期留抵税额加上本期进项税减去本期销项税额的数据。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留抵税额有两个数据,一是上期留抵税额,二是期末留抵税额。本表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本表第20项“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留抵税额原理:期末的留抵税额=期初留抵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小于0,大于0则为应交增值税)。在网上申报中,填写报表是自动出现的,自己不用填。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20行(期末留抵税额),这一行的数据是自动生成的,不需要填列。
期末留底数是指:进项大于销项时就有期末留抵税额,也就是进项税额一销项税额>0的情况下才有这个期末留抵税额;即:本期留底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销项税额+上期期末留底税额。
扩展资料: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
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留抵税额有两个数据,一是上期留抵税额,二是期末留抵税额
本表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本表第20项“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你在填报申报表时注意看行次当中的提示.一般是如果"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本期进项转出">"本期销项"按"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本期进项转出"-"本期销项"差填列,如果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本期进项转出"<"本期销项"则没有留抵填0.
留抵税额是根据上期留抵税额加上本期进项税减去本期销项税额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