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6、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第十五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正常情况下,当行驶速度一百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一百米以上;时速七十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七十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6)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对于小车来说
低速行驶
疲劳驾驶
突然变道
倒车
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调头
不熟悉的且路况不好的路段要按照设计时速行驶
隧道要开灯,开灯并不是为了让你看路,是为了让前后的车都看到你
还有,别跟在大车后面或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