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跟在看守所的时间能加在一起吗

2025-05-05 1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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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看守所的被羁押时间是折抵(顶)服刑期的。

  判处有期徒刑时,羁押期1天折抵1天刑期。

  判处管制,拘役的则羁押1天折抵2天刑期。

  被判无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羁押期不进行折抵。

回答2:

判刑后,刑期可以减去在看守所的时间。

回答3:

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回答4: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刑期可以从被关押开始计算。
  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