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完庭,我方律师要求原告方当事人做二次伤情鉴定。需法院批准。法院调查之后才答复允不允许?还是

2025-04-30 0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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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出重新鉴定伤情的要求是你的权利,但是法院不一定支持。
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是一审法院委托鉴定的,二审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