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兵役制度中义务兵和志愿兵的区别是什么?

中国兵役制度中义务兵和志愿兵的区别是什么?
2025-04-28 01:21:2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地在军队服务。
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所以说他们的区别主要在于时间上的不同。第十七条 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
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志愿兵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岁。
根据军队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现在不叫志愿兵,改叫士官

回答2:

义务兵和士官的区别就在于义务兵是在尽义务而士官是属于职业军种,是可以拿工资的!

回答3:

当兵两年和当兵五年有何区别?看完你就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