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钫(1886-1966),字伯英,河南省新安县铁门人。保定陆军速成学堂炮兵科毕业,1946年叙阶陆军上将。
张钫从保定陆军速成学堂毕业后,分发陕西新军任排长。武昌起义后参与发动西安起义,任秦陇复汉军东路征讨军大都督。
民国建立后,任陕西陆军第二师师长、陕南镇守使、汉中警备司令。1917年任陕西靖国军副司令。1928年后任河南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
1930年,张钫任河南省政府代主席、二十路军总指挥,次年初改任河南省民政厅长、二十路军总指挥兼76师师长。1935年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第十二军团军团长、第一战区预备军总司令,军事参议院副院长、代院长。
抗战胜利后,张钫任国民政府国策顾问。1946年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1948年当选为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1949年任豫陕鄂边区绥靖主任,后在成都宣布起义。建国后,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