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呈现了法律被彻底践踏

2025-02-27 16: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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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不能,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此看来,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只能是引起再审程序的抗诉,而且需要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包含申诉通知书,同时需要认定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有误。而对于申诉,虽然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中国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中最经常和最主要的方面,也是司法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先决条件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中国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就决定了他们提出的申诉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这就需要司法机关严格加以把关。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生效裁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又合法的话,那么最终结果当然是驳回申诉,维持原生效裁判。但是申诉人有充分证据和理由证明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理由不能成立,认为原生效裁判却有错误的,理论上依然可以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否会引发再审的抗诉,要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具体情况而定

回答2:

首先,我对你是同病相怜,感同身受,因为我也两次收到两级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心塞!
其次,惨痛的现实向我昭示:没有外部正义力量的介入,依靠法院内部系统完成自查自纠,那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死人复活之类的事情发生!
其三,我认为“真正的公平、正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是需要可以与司法权威角力的正义力量才能争取到的,很显然社会个体处于绝对弱势,根本不是强大的司法群体的对手,只是任人鱼肉的被统治者罢了,毕竟法律的解释权在司法者这些统治阶层的手中,一点点对法律解释的扭曲变形,公平正义就会变味,变得腐臭!
其四,个体根本没有反抗不公平、不公正的力量,除非召唤出神龙!申诉是最软弱无力的举动,弄得自己可怜兮兮的,到最后不仅没人会同情你,还会遭到无情的践踏!即便你“疯”了想和无情的敌人同归于尽,也没有枪,因为持枪是“不合法”的,你只能用菜刀,如果走运的话,干掉一个或几个司法腐败分子,剩下的你没有干掉的他们的同党只会嘲笑你,并且审判你,指控你犯故意杀人罪,反社会罪、反人类罪!判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你被注射心脏停跳的毒药或者子弹从你后脑壳射入,从嘴巴射出,留个全尸,自此灰飞烟灭!所以想保全自身还是要守法的!
其五,接受现实,不是向不公正屈服,而是情商高,认为自己不需要再在令自己失望的事情上浪费宝贵的感情,做有投入就会产生回报的事,学会努力忍受属于自己人生的一份苦涩,才能享受人生的幸福!
总结,鸟儿如果能够安于自己的命运,安于主人对它的宠爱,他就会平稳安逸的度过自己的一生;如果有一天他想反抗,想成为凤凰或者猛禽的话,在面临死亡的时候,连它的主人也无能为力......

回答3:

最高院可是北京的,你要说地方上黑你,我信。你又算多大个人物,值得中央来黑你?只是你自己不服而已,不代表你没错

回答4:

回答5:

可以诉求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