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到达指定的法庭就可以开庭,不需要正式的传票;2、在经受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票,所以有些当事人开庭时手中并没有书面的传票;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