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与车险赔偿不冲突,可以同时理赔。
一、如果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民事部分 第9条 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商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
二、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民事部分 纪要第10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遭受第三人侵权并构成工伤。如果侵权人已经赔偿,劳动者只能请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之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只能在医疗费用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
据上述会议纪要,如果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及肇事方已经赔偿你的损失,你可以向单位主张医疗费之外的公司保险待遇;如果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及肇事方承担医疗费用。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目前各省选择的赔偿方式不一样。有的只能择一行使;有的可以同时行使;最多的是工伤保险承担补充责任,即可以先要求对方赔偿,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数额低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工伤保险补充至规定数额。你所在省采用哪种方式,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