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省、市模拟救生比赛,裁判员设置如下: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人;技术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模拟情况设置,每个模拟点设置2人;发令员1人;计时裁判长1人,计时裁判员2人;编排记录长1;编排记录员6~10人;检录裁判长1人;检录裁判员5~8人;宣告员1人;器材裁判长1人;器材裁判员8~16人。
一、总裁判长职责
(一)总裁判长全面负责裁判组工作。负责裁判员的岗位分工及裁判长的确定。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工作。
(二)严格执行竞赛规则和赛会竞赛规程,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并可决定规则中未详尽或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但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
(三)总裁判长可随时干预比赛,以保证规则和规程得以执行,有权裁定有关比赛进行时的各种异议。
(四)负责制定模拟救生比赛方案。
(五)总裁判长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必要时有权撤换不称职的裁判员。
(六)根据本人的观察或裁判员的报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或运动队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检录裁判长及检录裁判员职责
(一)检录裁判长负责检录裁判员的工作。副检录裁判长协助检录裁判长工作。
(二)检录裁判员负责布置检录处,赛前核对参赛运动员名单和出场顺序。
(三)第一次检录完毕后,检录裁判长负责封闭场地,并向总裁判报告检录情况。
(四)检录裁判员在每组比赛前负责点名,并带领参赛队按顺序入场。及时向检录裁判长和总裁判长报告未参加检录运动员名单。检录裁判员还要负责检查运动员的着装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检查比赛规程规定的有关证件。
(五)检录裁判员除按规定检录外,还应检查运动员是否携带能与外界联系的通讯工具。
(六)检录裁判员负责将比赛队按出场顺序带到候场区。在该队比赛前,将检录单交总裁判长。
三、发令员职责
(一)发令员应站出发入口附近,面对总裁判长,要让运动员能听到或看到发令信号。
(二)发令员有权管理由总裁判长发出手势信号后至比赛开始的运动员。
(三)当发现运动员延误比赛或蓄意不服从命令,在出发时有任何犯规行为时,发令员及时向总裁判长报告,总裁判长有权取消该运动员或队的比赛资格。
四、技术裁判员职责
(一)在执行总裁判领导下,在指定的工作位置上根据评分表内容和要求,独立公证打分。
(二)技术裁判员工作是保证比赛公平进行的重要岗位。技术裁判员必须熟悉规则中关于比赛和各正确的规定动作,工作时要求仔细观察,公正准确地做出评判。
五、计时裁判长及计时裁判员职责
在总裁判长领导下,计取各运动队比赛时间。
六、器材裁判长和场地器材裁判员职责
(一)场地器材组长负责场地器材组的工作。
(二)准确、及时、快速地布置好场地器材,保证比赛正常进行。
(三)场地器材损伤及时维修更新。
七、编排长和编排员
(一)编排记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的工作;负责检查和核对每项比赛成绩、名次,经总裁判长确认签字后公布。
(二)编排记录员根据规则和总裁判长的要求印制裁判所需的各种表格。
(三)比赛中,要准确地统计和及时公布每队比赛成绩。
八、宣告员职责
在总裁判长的领导下,将大会赛事和比赛项目进行的情况及相关信息向观众介绍,并宣布比赛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