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补充申报。
政策链接:
根据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规定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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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个税免征2000个人理解应该是专项附加扣除项赡养老人,在6月底个税APP汇算清缴时提交试试
现在个税免征额是5000元!不可能是2000元,只要工资不超过5000元,不用交税
你说的是专项抵扣项中的“赡养父母”。这个没问题啊!你在6月30日以前去“个人所得税”APP里面完善2019年的相关信息就可以了。
即使是去年多缴了税也可以通过2019年汇算清缴退回的。
另外赡养老人最多只能抵扣1000。
有问题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