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
5、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