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前谈话录像能否算遗嘱”:不能。遗嘱只能是《继承法》规定的几种形式,录像中你爷爷口头说的,最多算是口头遗嘱,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一是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二是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你的录像:无法证明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如病危等),而且你和你媳妇都是与此事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即使是视为口头遗嘱,也是无效遗嘱,没有用。
2、建议:如果你爷爷同意给你(这房得是你爷爷一个人的财产才能由你爷爷一个人决定,如果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应有你奶奶的同意才行;如果你奶奶已经去世,需要有你奶奶的继承人和你爷爷都同意才行)、又不愿意写遗嘱,你可以这样办:让你爷爷给你写一份赠与协议,声明将房子赠与你,然后拿到公证公证,再到房管局将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就行了,在你爷爷生前就可以转到你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