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所问的三个问题:试着给你解答下.
一、你说了,写错名字其实也没有关系,不用撤诉,因为法官都能送达,说明错的地方可能是谐音字,只要被告认可,没有多大的事情。如被告不认可,你可以让法院驳回,这样你不损失诉讼费。
二、诉讼请求金额部分错误了,你可以在开庭前变更请求或者在开庭的时候当庭变更,建议最好能在开庭前变更,不然可能会耽误时间。
三、事实与理由根本不是一回事,就有点麻烦你了,很难改,不过也不一定需要撤诉。也可以变更。庭前或者开庭时都可以变更。只需陈述为何出错的理由。如你是故意写错了,你可能就要撤诉了。不然你的态度就有问题。由你故意的造成的损失得自己承担,挽回不了,撤诉,就丢一半的诉讼费用。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被告名称如果是一点关系没有的,只能撤诉了。
如果还有可能,可以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不对的话,只能撤诉。
这么一份诉状发出去,别人不反诉你恶意诉讼就不错了。
撤诉吧,法院退回你一半的诉讼费。否则,你的损失更大。
那么多错误,法院是如何受理的?又如何送达被告的?
撤了吧,重新起诉。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弄的,别的不说,连事实理由都写错,你难道喝多了?
撤诉吧,不然人家反诉你你一点办法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