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系中,为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2025-02-23 01:05: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 民法上的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 我国民事立法是把债作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规范的。进一步说,民法上的债,泛指某种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民法上债的关系是指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他方则负有满足该项请求的义务。

    (1)例如,在买卖关系中,买受人有请求出卖人依约交付出卖物归其所有的权利,而出卖人则相应地负有将出卖物交付买受人归其所有的义务。在债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债务人。

    (2)生活中的合种合同关系、致人损害而引起的赔偿关系等,都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而都是债的关系

回答2:

D、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

回答3:

选D,
人情债不属于法定之债,甲乙共同出资购买汽车形成共有关系,对遗产的继承属继承关系,买卖关系属于债的关系。
法定之债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等。

回答4:

C.既然继承了,还应承担相应的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