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小问题,通知行只提供通知作用,信用证是否已经寄给你们公司,如果没有,你们要通知行把信用证正本寄给你们,你们可以委托你们开有帐户的卜粗银行作为托收银行,没有规定通知行就一定要委托,闹悄因为通知行和委托行是两码事,你们委托你们自己的银行去托收就可以了,这样钱自然就可以付到你们公司的帐号上了,交单这些事情还是按你们原来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
不管是你们银行还是其它银行通知你们都是要收取通知费用的,如果信用证是快递的话你们还要承担快递费,历来都是这样,至于楼上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费用算在谁的头上,那就要看你们的信用证的条款上是什么约定的,通常在你型弯镇们托收银行上产生的费用是由你们受益人承担,开证行那边产生的费用由开证方承担,这是常规,不过有些开证人有时也会把这些费用转到受益人的身上,主要还是看你们当时是什么约定的,因为信用证上面的条款都是经过你们同意才能开出正本出来的。
就说那么多吧,希望对你有用。
收汇没有问题的,等你交单的郑宏时候,要求通知链丛岁行将外汇达到你们的银行账户即可。
但是这是国外棚睁银行比较坏的地方,到时候会有乱七八糟的费用都会记在受益人的头上。
把你的银行做为第二通知行,信用证的41D做成自由议付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