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这样的员工!不过我觉得有办法应对这样的问题。之前她休的是事假,可以按照公司事假的相应规定处理,今后要休产假,就要提供相应材料。不要以网上聊天方式通知公司的正式规定,应书面通知(纸质通知,或者电子邮件)以方便作为事实依据。至于产假工资,既然生育保险规定了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那么她不提供材料,就可以暂时不申报生育结贴,待提供齐全材料后再申报,到帐后发给员工本人,这样做单位也不违法。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生育女职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申报材料,那么用人单位还是应该先给生育女职工预发生育工资,以保证其正常生活。待其申报材料提供完全后,再到社保机构申领生育津贴,按照就高原则给其发放。如果是该员工不提供申报材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当然我想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陈老师回复得很清楚了。另,提示一下,你可以将有些材料作为公司内部审核员工是否符合产假及晚育假条件的材料,这样从请假手续的角度就可以规范管理了,无需后续再单独为申报待遇而提交一遍。
这个只能公司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