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无论到哪里去工作,原用人单位无权干涉。解除劳动合同后的集体户口,应当迁出到新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居委会。如果是大学生的档案,一般不是用人单位保管的,应该依照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转移档案。
如果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下面是有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您的户口是集体户口,那您要去外地工作,档案和户口一定是要在一起,并且调往外地的.建议您如果想留住北京户口,就和外地的工作单位说清楚,不答应条件就不去.北京的工作机会会多些,如果去西安这个工作值得你付出这么多,那你还回北京干么?原则上不建议您为了一个可能有发展的工作丢了北京户口,但如果这个工作能为你提供十分有发展的前景,那户口无所谓.前面的回答:“买个房把户口落进去”哪有那么容易啊 你以为北京户口是买一套房子就能解决的事啊 那岂不是在北京买房的人 都成了北京户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