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身份等级
谓天子死为“崩”或“驾崩”,诸侯死为“薨”,大夫死为“卒”,一般官员死称“逝”,士死曰“不禄”,庶人(平民)死曰“死”。
清代对王、公、侯、伯的世爵之死,称为“薨”;有官职、有名望的死曰“卒”。
(二)按年龄
不满20岁死曰“殇”,此又分三类:8~11岁为“下殇”,12~15岁“中殇”。16~19岁为“上殇”。但男子已订婚,女子已许嫁者则不为“殇”。
青壮年死谓之“夭亡”,但于讣告上写“疾终”,引魂幡、《荐亡文疏》上均写“云终”、“告终”。
老年死谓之“寿终”。如系家族最高长辈,男加“正寝”,女加“内寝”字样。故后世“正寝”二字已成为死的代名词。
(三)按特殊原因
为某事舍命为“殉”,战争中死于阵地谓之“阵亡”,现为“牺牲”。
死于外地谓之“客死”,死于非命谓之“凶死”。
(四)按不同宗教
和尚死谓之“圆寂”、“云寂”;喇嘛死谓之“涅磐”;道士死谓之“羽化”;基督教教徒死谓之“归主”,回民伊斯兰教教徒死谓之“无常”。
(五)其他
民间对死的敬称,有借道家“仙逝”、“返真”、“登遐”者,有引用阴阳家“就本”、“星陨”者。
一般称人死为“辞世”、“过世”、“去世”、“逝世”、“作古”;在吊唁时见之于书面的一律称“千古”;灵牌、引魂幡上一律写“已故”。
(六)北京民间土语、俏皮话(非礼貌用语)
“见阎王爷去了”,“撂挑子了(言已放下人生重担)”,“听蛐蛐叫唤去了(言已入土与秋虫为伴了)”,“艮儿屁着凉”,“翘辫子”,“踹腿”,“蹬腿儿”等等,多具贬义,不能用在丧礼和其他正式场合上。
好像有一本专门讲“死亡”各种说法的专著,书名记不准,大概叫《死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