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身份证签发机关只要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一、遗失居民身份证立即写1份书面遗失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年级、专业)、现住址、身份证号以及遗失时间 、地点、原因。以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名盖章 后,携带工作证(离、退休证)、学生证和户口到保卫处户籍科签署意见。
二、持遗失报告和以上证件自行前往派出所户籍室报失,报失期间应积极寻找。
三、从报失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回的,应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补办新证。
四、补办居民身份证具备的资料和手段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遗失报告,并有派出所挂失登记记录;
(二)户口本;
(三)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
(四)补办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回保卫处户籍证件科;
(五)补办新证3个月后,应携带户口本到保卫处户籍证件科领取新证,届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本;
(2)收费收据;
(3)补办居民身份证回执。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
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
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签证机关只要输入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
且无论在哪里办理的身份证签发机关都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