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做伤残鉴定,就不知道如何估算伤情判断赔偿金,所以就是劳动者与公司两方心理价位的博弈,没有具体标准,就是看谁更能沉住气。
但是,伤者职工应当注意的是,千万注意用人单位拖延时间,因为劳动者不做工伤鉴定,课都能被认为拒绝做劳动能力鉴定,这样在法律上是放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表现。如果公司再将赔偿时间拖延至过2年民事诉讼有效期,劳动者将彻底无法领取工伤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