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学习法是由英国管理学思想家雷格·瑞文斯(Reg Revans) 在1940年发明的,并将其应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煤矿业的组织培训。雷格·瑞文斯因此被尊称为“行动学习之父”。
所谓行动学习法培训,就是透过行动实践学习。即在一个专门以学习为目标的背景环境中,以组织面临的重要问题作载体,学习者通过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任务、项目等进行处理,从而达到开发人力资源和发展组织的目的。
行动学习法实际是一种看似复杂实际简单的概念。它是如此简单,以至于其蕴藏的力量多年来一直被人们所忽视。行动学习之于商业管理方面的基本概念就是:经理人们获得管理经验的最好方法是通过实际的团队项目操作而非通过传统的课堂教学。行动学习法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促进某一具体项目或个人的学习发展,更致力于推动组织变革,将组织全面转化成“一个学习系统”。
虽然瑞文斯及其思想在英国本土很大程度上没有受重视,但在近至比利时,远至南非的广大 其他国家却备受推崇。行动学习法的拥护者中包括著名的通用电气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和美国南航空公司总裁赫布·凯莱赫(Herb Kelleher)。通用电气推行的“成果论培训计划”实际就是一种行动学习法,而后者更是在公司实践商业动作中首先推行行动学习理论的先驱。
为了说明行动学习法,瑞文斯使用了一个简单的方程式,即:L=P+Q。
行动学习法中的学习(L)是通过把掌握相关专业知识(P)与提出深刻问题能力(Q)相结合来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