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成语出处
汉·荀悦《汉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
约法三章的成语故事
刘邦本来是沛县(今江苏沛县)人,在秦朝统治下,做过一名亭长(秦朝十里是一亭,亭长是管理十里以内的小官)。由于押送民夫去建阿房宫,修骊山墓,刘邦多次去过咸阳。他亲眼看到秦始皇在咸阳街道上出巡的情景,十分羡慕地叹息说:“唉!男子汉大丈夫,应当取得天下,当上皇帝啊!”
后来,刘邦和项羽一起起义反秦,势力也不断壮大。朝末年,秦军在巨鹿被刘邦和项羽打了败仗,秦二世和赵高不但不发救兵,反而要查办章邯。章邯怕赵高害他,只好率领部下向项羽投降了。
那时候,秦朝大权完全操在赵高手里。公元前206年,刘邦的人马攻破了武关(今陕西丹凤县东南),离咸阳不远了。二世吓得直打哆嗦,连忙派人叫赵高发兵去抵抗。但是,赵高却派心腹把二世逼死了。后来,二世的侄儿子婴找机会杀了赵高,派了五万兵马守住峣关(今陕西商县西北)。
成语约法三章的主人公是刘邦
【汉语文字】约法三章
【汉语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
【词语解释】指事先约好或明确规定的事
成语典故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向刘邦投降。刘邦进咸阳后,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免得失掉人心。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下令封闭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霸上。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 --出处《史记·高祖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