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p2p网贷平台的信用背书

2025-04-28 19: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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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坚持不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2. 不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3. 不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4. 不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5. 不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 不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7. 不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8. 不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9. 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不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10. 不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11. 不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12. 不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13. 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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