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同居7年未领结婚证,女方家产男方可分吗

二人同居7年未领结婚证,女方家产男方可分吗
2025-04-27 11:34:5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 不能分。

  2. 同居7年,应当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情况,不能认定事实婚姻,双方也就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

  3. 同居关系分手时,原则是各人的财产归各人,女方的财产,男方无权分;女方父母的家产,男方也无权分。

  4. 男方能要求的,就是7年同居期间属于自己的财产。

回答2:

   不是合法夫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谁的财产谁得,也可以让法院裁决。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回答3:

好像是不可以的

回答4: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