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门卫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签收快递包裹是收件人自己的事情,和其他人无关。除非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标注有此项服务。如果业主有这类需求,物业公司也同意代收的情况下,双方应就快递如何代收、如何认定责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免出现纠纷后责任难以界定的情况。从快递公司的层面来说,快递单上写明了签收人,就该由签收人亲自签收包裹。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包裹交由别人代收,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