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从出生后,你的妻子就离开家,4年来不管不问,音信全无,就算你们之间有矛盾,她作为孩子的母亲,这几年从未回来看过孩子,生活上也未关心过孩子,就这一点,她也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如果你们俩已经没有感情了,可以协议离婚,孩子从小由你和家人带大,抚养权应该给父亲,如果孩子的母亲不愿意,让她起诉好了,毕竟打官司是一件费时费力又伤身的事情。
四年了,妻子与你不联系,实际上你们已经没有夫妻之实,只有夫妻之名,好像法律上可以有你们不存在婚姻,你可以法律起诉,解除婚姻
至于孩子,可以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归属谁抚养。等他长大后有自主权再决定与谁生活在一起
离婚是必须的!!
至于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双方可以选择的。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了。
协议离婚主要是时间短,麻烦少。
诉讼离婚的时间可能较长,但有强制性。如果孩子判决给你了,那对方是没有办法再主张的。
从你讲述的情况看,只要你有证据,即使是诉讼离婚,法官也会给你更多的关照的。因为她能够玩失踪四五年,这是对家庭,对感情,对孩子都是最大的不负责任!!!
能协商就协商,不能协商就起诉离婚。
这种情况,一般你不主动放弃抚养权,是不会判给你妻子的
孩子都已经成年的话有自己的生活了,孩子应该能够理解父母的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