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去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025-03-01 03: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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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转业战友,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 未婚的转业战友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3. 配偶为独生子女的转业战友,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4.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转业战友,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5. 选择自主择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回答2:

军队转业干部户籍随工作地走。如果工作安置在原籍,可以在原籍落户。不可能工作在省城,户籍在县城。
按照现行政策,干部转业时,首先要确定安置地。可以回原籍、入伍前户籍地、爱人户籍地,父母户籍地等。一般落户到爱人户籍地,并在当地安排工作。

回答3:

属于子女户籍投靠,什么情况下都可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