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民营公司倒闭,就只能陪你坐一会了。
如果不是工伤或职业病患者,企业是不会长期背负病残职工的负担的。企业可以支付病假医疗期的相应病假工资,超过了医疗期的或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并支付相应数额的医疗补助费。
1,员工患病享受医疗期待遇: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员工休病假的工资待遇: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条例仍然有效。但必须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3,你因病离岗休息,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岗位需要,调整你的工作。
4,如果你病休超过医疗期,仍不能继续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需按劳动部〔1994〕481号 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支付医疗补偿。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经济补偿金按你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你的平均工资低于单位的平均工资按单位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经济补偿金。
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