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和“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5年2月28日下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京召开。会上,武汉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7年11月14日,中央文明网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武汉继2015年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后,通过复查确认,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一次,评价体系涵盖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各方面,是我国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