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北京后档案怎么办

户口迁入北京后档案怎么办
2024-11-22 15: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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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口迁入北京后档案可以迁入落户区域的人才交流中心。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回答2:

北京是一个户档不分离的城市,您的户口进京方式,也决定了您的档案进京方式,这需要看您是通过哪种落户方式进的北京。
大致跟您介绍两种档案进京方式:
(1)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审批的,在拿到落户批文之后,需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调函》到原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存入调京人员档案页)、密封完整档案(附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档案转递材料(含《行政、工资介绍信》《档案转递通知单》,抬头应一致)等存入在京工作单位委托存档的档案管理机构。
(2)通过随军家属随便落户北京,家属个人档案还在原籍,如何办理转入流程?
如按有工作身份办理随军调京,请凭核发的《商调函》《调动介绍信》办理档案转入;如按无业身份办理随军进京,具体请咨询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