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买保险不是单单为了在海上的过程而发生的意外,在买方的角度来看,他拿到你的提单要去提货时,如果没有保险,当他们把柜门打开发现有异样,例如受潮,货物倒塌,包装破损等等,他就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了,对于谨慎的客户,不敢把柜提出来是有理由的,这种情况不单是你这个客户,其实很多海外客户的船务部门都有流程确认文件的完整性后才能提货的,特别是大公司。至于你认为的“买方因市场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是难以作为抗辩理由的。
有一点要留意,你的虽然是CIF,你负责的费用是到韩国港口,但按照国际惯例,拥有权的转移是发生在中国港口上船的那一刻,如果你细看保险单上的条文你就明白了,这一点大部分都误解了CIF的意义。就是说,省下了保险金是你的收益,但所冒的在途风险的是他们。
如果下次你真的觉得保险是没必要,就用C&F会让双方都明确了,对方也不会有什么把柄来为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