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就读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2025-02-27 09: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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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②父母双方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已办理暂住证并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父母双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③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
④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