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上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结果我没到一年就辞职了,可是厂里还欠我二十几天工资没有发

,说是我没有按照合同在厂里干满一年就不发, 我该怎么办?
2025-04-26 18: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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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条款,拖欠工资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它会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立案后,由仲裁委员会调解或裁决。

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譬如手机录音,同事证言,劳动合同,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工牌,出入卡,饭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建议先跟公司谈,协商不成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不行拨打工会的职工维权热线(农民工或找农民工维权中心)。不行向法院起诉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