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个步骤进行:
一、需要结算解除贷款合同。
二、重新申请签订贷款合同。
1).助学贷款退学解除合同:
向校方索要贷款合同,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向银行方提出清帐申请并清帐,期间产生的利息由由学生和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学校和国家不负担由主动退学而产生的利息。
2).如果再上大学,申请贷款,需要在第二年重新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材料:
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