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向法院递交过起诉状,法院半年没立案肯定不正常.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首先法院不能立案调查,只能受理诉讼;其次法院应该当面表示是否受理该诉讼而不是让起诉人回家等待答复;最后我建议你写份民事诉讼状提交给地方法院,因为这样才算是合理合法的程序,而不是用嘴巴去问。
肯定是不正常的!你找律师咨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