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写明房屋总款以及约定时限,还有丙方,不该以个人名义自立合同,这样的合同一旦出事法律只认定是民事纠纷。而是以独立法人的形式出现,即:某某公司,这样,一旦出了问题,法律会根据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都是统一的,所以只要把该付的钱看清就行了,如果要做低房价一般都再签个补充协议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必须一次付清,一分也不能少,分期付款不行。在一次性交钱的当时,房子就是你的了,必须当时拿到钥匙,不存在什么时间腾空的问题。如果房子还另有其主,那这个房子就不能要。签了协议如果不履行,麻烦更大。先小人后君子,不能留尾巴,一次性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