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周雷,经过分析:原则上是三个月的,重大案件到侦查终结,涉嫌所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返还给被扣押人。其物品在扣押时公安机关必须标明物的成色、价质、可用程度等,如果与案件无关公安机关在保管中受到了破坏,由公安机关负责维修直到能够使用为止或按扣押时的折价给予赔偿。祝你一切顺利,满意请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