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前一天,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5-04-05 08:29:5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公司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有可否向你做过公示?如果此两者均不存在的话,公司所发给你的解除通知书,属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要向你承担违法解除赔偿责任。即给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另外加上6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权益。

回答2:

1、当时约定工作地点在上海,实际在江苏,且近三年未提出异议,我认为你已事实上接受了实际工地点的变更;2、既然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单位可以变更工作岗位,我认为可以变更;3、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2N赔偿,因此是否可以获得2N赔偿,要看单位解除合同通知是否有道理。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答3:

虽然公司的做法让人有些难以接受,但你想要赔偿金也有一定的难度。
“甲方因工作需要,并根据乙方的专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在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予服从”。这条里可没有说必须经过乙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