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自然区划划分原则是什么 路基路面工程

2025-02-25 18: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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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公路工程的地理,气候差异特点,自然区的划分,按其重要性和规模的大小分为三个等
级。一级区划是按自然气候,全国轮廓性地理,地貌划分的,全国共划分七个一级区;二级区划是在一级区划内,考虑水温状况不同,以潮湿系数为主导标志,按公
路工程的相似性及地表气候的差异,进一步划分二级区以及与二级区划相当的副区,全国共分为33个二级区和19个副区。三级区划是二级区的进一步划分。由于
目前各地区的特点和掌握的调查研究资料不充分,还不具备划分条件,再则,三级区不一定要列入全国性的范围,由个省,自治区自行划分,以便更切合当地的实际
情况。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气候、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差异很大,而这些自然条件与公路建设密切相关。为反映不同地区公
路设计与施工的特点,交通部制定了《公路自然区划标准》(JTJ003-86),将具有相同自然条件的地区归类。全国的公路自然区划分为三个层次:
  (1)一级区划
  全国分为7个一级区,它们是:I—北部多年冻土区;Ⅱ—东部湿润季冻区;Ⅲ—黄土高原干湿过渡区;IV—东南湿热区;V—西南潮暖区;Ⅵ—西北干旱区;Ⅶ—青藏高寒区。
  (2)二级区划
  二级区划以潮湿系数为主要分区依据,按公路工程的相似性及地表气候的差异,在7个一级区划内进步分为33个二级区和19个副区。
  潮湿系数K为年降水量(mm)与同年蒸发量(mm)之比,按区内的K值大小分为6个等级。
  (3)三级区划
  三级区划是二级区划的进一步划分。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当地的地貌、水文和土质等具体情况,在二级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细分。公路自然区划的名称和特征详见《公路自然区划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