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是完全可能的:
1,继母作为父亲的配偶,本身就拥有夫妻财产中一半的产权;
2,在父亲未留遗嘱的情况下,继母还可以以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被继承人合法财产的分配;
3,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其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遗产。
二,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父亲立有遗嘱,你无话可说!
如果没有遗嘱,你应该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与继母无关,即她无权分!婚后她和你父亲共同创造的财产的一半归她,婚后财产的另一半由继母和你父亲的所有子女以及你爷爷奶奶共同分割!
别纠结了,最起码这半年是她照顾的,也是她送走的,这是对你父亲的尊重,也是对自己鞭策,